南师校发[2017]48号
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,促进学科发展,扩大学校的对外影响,吸引校外杰出人才参与我校教学、科研和其他学术交流工作,进一步规范学校荣誉教授、客座教授、兼职教授、客座讲师聘任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聘任对象及条件
(一)荣誉教授
荣誉教授是我校授予校外人士的最高荣誉性称号,授予国内外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教育、科学技术及其它社会各界中享有盛誉的领导、社会活动家、科学家、专家学者等。聘任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.能提高我校在国内外的知名度;
2.能对我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起到重大推动作用;
3.对我校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。
(二)客座教授
客座教授是我校聘任国内外高水平专家、学者担任的高级学术职务。聘任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:
1.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学术造诣较深,在学术上有重要贡献,所从事的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我校学科对口;或者是国内外知名企业家、学者型政府官员或在某一领域具有较深造诣的人士。
2.能够履行以下一项或多项职责:
(1)举办学术讲座;
(2)合作学术研究或指导青年教师和学生;
(3)能够对我校的学科建设、专业发展和教学科研给予具体指导。
(三)兼职教授
兼职教授是我校聘任的担任相关教学、科研任务的国内外学者和专家。其聘任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:
1.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在某一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;
2.受聘人愿意承担我校一定的教学、科研或指导学生的任务,聘期内能保证在我校有一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。
(四)客座讲师
客座讲师是我校聘任的担任相关课程教学、实践指导的,在本行业具有较高专业水准和行业影响力的行业精英、能工巧匠、教学名师等。其聘任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:
1.在本行业具有较高业务水平、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责任感;
2.受聘人愿意为我校建立实习、实训基地,提供实习、实训岗位,或承担我校学生实习、实训教学工作,或为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提供指导和支持。
二、聘任程序
(一)提出申请
各院系按照教学、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聘任条件提出拟聘人选,填写《威尼斯人官网荣誉教授、客座教授、兼职教授、客座讲师审批表》, 并附上拟聘人员学术情况、任职资格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,报校人事处。聘任境外人员时,应提前征求外事办意见。
学校审批
聘任荣誉教授、客座教授、兼职教授、客座讲师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。
(三)聘书制作
学校审批同意后由人事处统一制作聘书。
(四)聘任仪式
由聘任单位负责举行相应的授予仪式,原则上由校领导颁发聘书和校徽。
三、管理
(一)荣誉教授不设定聘期,一经授予即为终身荣誉,客座教授、兼职教授、客座讲师实行聘任制,每个聘期为3年;
(二)聘任兼职教授、客座讲师要与所在单位签订聘任协议,一式三份,在遵守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前提下,具体约定聘期、任务、报酬等事宜;
(三)各聘任单位应采取多种方式经常与所聘专家教授保持联系,充分发挥其在提高学校教学科研水平、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;
(四)各聘任单位每学年末须将所聘荣誉教授、客座教授、兼职教授、客座讲师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,并对聘期届满的客座教授、兼职教授、客座讲师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和建议。学校将根据被聘人员的贡献和聘用单位意见决定续聘或解聘;
(五)聘任的荣誉教授、客座教授、兼职教授、客座讲师均属学校非编制内人员,只发聘书,不享受编制内人员待遇。荣誉教授、客座教授、兼职教授来校进行学术讲座按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报酬,客座讲师按聘用协议中约定的工作任务计发课时费;
(六)荣誉教授、客座教授、兼职教授和客座讲师在聘期间对外可使用“威尼斯人官网荣誉教授、客座教授、兼职教授、客座讲师”的称呼,但不得以“威尼斯人官网”或“威尼斯人官网教授(专家)”的名义从事活动;
(七)校庆或学校重要活动、重要节日期间,各聘任单位应对所聘的荣誉教授、客座教授、兼职教授、客座讲师以适当方式表示慰问。
四、附则
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,由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威尼斯人官网荣誉教授、客座教授、兼职教授 客座讲师审批表 | ||||||||
申报部门: | 类别: | |||||||
被 推 荐 人 基 本 信 息
| 姓 名 | 性 别 | 出生年月 | |||||
籍贯或国籍 | 民 族 | 党 派 | ||||||
学习经历
| 时 间 | 毕业院校 | 取得学历/学位 | 学科及方向 | ||||
工作经历
| 起止时间 | 任职单位 | 职 务 | 职 称 | ||||
近期主要研究内容及方向 | ||||||||
代表性成果(简述列出四篇以上目录)其它材料附后 | ||||||||
获奖情况 | ||||||||
社会兼职 | ||||||||
来校工作范围(详写) | (包括授课、讲座、指导学生、合作研究、其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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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 | TEL: | E-mail: | ||||||
推荐部门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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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负责人(签字): | 年 月 日 | |||||||
外事办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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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负责人(签字): | 年 月 日 | |||||||
人事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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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长(签字): | 年 月 日 | |||||||
学校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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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领导签字: | 学校公章: | |||||||
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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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 | 1、聘请境内人士不须填写外事办意见。 | |||||||
2、 表后请附被推荐人学历/学位证书或学习证明复印件、论文复印件、论著和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、获奖材料复印件、任现职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。 | ||||||||
3、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审批的专家须在备注栏说明校长办公会讨论结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