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师校人发〔2019〕17号
校属各单位:
根据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《关于推荐江西省文化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的函》,现在我校遴选具有高级职称、符合条件的教师人选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范围
1.从事文化艺术、图书资料、群众文化、文物博物专业的专家、学者,并取得艺术一级、教授、研究员等职称。
2.从事编剧导演、美术摄影、作曲指挥、器乐演奏、艺术表演、舞台美术、艺术研究以及艺术教学工作。
3.从事图书资料、档案管理、信息资源管理研究以及教学工作。
4.从事群众文化辅导、非遗研究保护、文艺理论研究以及科研管理工作。
5.从事文物博物、考古发掘、历史研究以及历史教学工作。
二、推荐条件
1.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工作经验,熟悉职称政策和评审标准。
2.坚持原则,作风正派,办事公道,能够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。
3.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,且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。
4.身体健康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,本人愿意并且能够胜任评审工作。
5.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、精力和意愿。
三、推荐方式
采取个人申请、单位推荐的方式。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核被推荐人是否符合遴选条件。
四、推荐时间
各推荐单位负责填写《江西省文化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人选一览表》,于11月15日报送人事处电子版至邮箱41381584@qq.com。
附件:江西省文件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推荐人选一览表(见表格下载)
人事处
2019年10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