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推荐江西省文化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的通知
南师校人发〔2019〕17号
校属各单位:
根据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《关于推荐江西省文化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的函》,现在我校遴选具有高级职称、符合条件的教师人选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推荐范围
从事文化艺术、图书资料、群众文化、文物博物专业的专家、学者,并取得艺术一级、教授、研究员等职称。
从事编剧导演、美术摄影、作曲指挥、器乐演奏、艺术表演、舞台美术、艺术研究以及艺术教学工作。
从事图书资料、档案管理、信息资源管理研究以及教学工作。
从事群众文化辅导、非遗研究保护、文艺理论研究以及科研管理工作。
从事文物博物、考古发掘、历史研究以及历史教学工作。
推荐条件
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工作经验,熟悉职称政策和评审标准。
坚持原则,作风正派,办事公道,能够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。
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,且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。
身体健康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,本人愿意并且能够胜任评审工作。
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、精力和意愿。
推荐方式
采取个人申请、单位推荐的方式。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核被推荐人是否符合遴选条件。
推荐时间
各推荐单位负责填写《江西省文化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人选一览表》,于11月15日报送人事处电子版至邮箱41381584@qq.com。
附件:江西省文件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推荐人选一览表
人事处
2019年10月31日
江西省文化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推荐人选一览表
填报单位:(盖章)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
姓名 | 身份证号 | 工作时间 | 工作单位/行政职务 | 从事专业 | 最高学历 | 毕业院校及专业 | 毕业时间 | 专业职称/受聘时间 | 移动电话 | 研究专长 |
联系人: 联系电话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