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流程
(包括高层次人才重新建档)
1、由调入单位主管部门人事处出具调动报告,报告中写明调动人员的基本情况、说明调动的原因,调入单位的基本性质(全拨、差拨还是自收自支),调入单位核定编制数及人员情况;
2、被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;
3、三份由被调动人员填写齐全并经调出、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定盖章的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》;
4、调入单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须同时附上省编办开具的《省直事业单位核编通知单》;
5、调入人员属公开招聘的须同时附上《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名册》或《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》;
6、调入人员属干部任免的,须同时附上组织任命文件和单位的岗位聘用情况表。;
7、调入人员属高层次人才配偶的,须另附结婚证及配偶的相关学历学位或资格证书;
8、调入人员属于工勤人员的,须另附单位的岗位聘用情况表。
江西省人保厅事业单位管理处